廉洁诚信合作承诺书
为预防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保障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天津德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时,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1、私自以任何形式(包含通过代理商或第三方)与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产生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回扣、提成、手续费、好处费、有价证券、礼物、购物卡,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交通工具、资金借贷、商业或劳务合作、消费宴请、费用报销、旅游、保健康体、娱乐及其他贵重物品、有悖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的活动,但经天津德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先同意的商务宴请、考察、培训除外。
2、利用婚丧嫁娶、生育、病患、升迁、购房、乔迁等时机,以馈赠或借款为名,给予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大额现金或贵重礼品。
3、与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共同成立公司或允许参股我公司。
4、通过自己或第三方,以贿赂、说请等方式,干预贵公司计划申报、招投标、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破坏贵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5、串通投标、围标,哄抬价格,组织价格联盟,中标后以价格过低弃标或要求加价。
6、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照、身份证明、委托手续、投标书、报价单、物流单据、报关单、原产地证明、材质单、送货单、过磅单、竣工图、现场签证、验收资料、函件、陈述文件等。
7、借用他人资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将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8、虚开发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掺杂掺假。
9、运输中途卸货、换货、加水及掺杂掺假等行为,或无故委托第三方运输。如第三方有本条款所禁止行为,视为我公司违约并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0、任用因违规违纪、法律纠纷或受到刑事处罚的贵公司离职员工与贵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二、支持贵公司的廉洁诚信建设,积极配合贵公司审计监察部门不定期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并向审计人员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
若贵公司人员在业务过程中有索贿或其他不当行为,我公司应拒绝并向贵公司审计监察部门投诉。投诉邮箱:sjjc111@126.com,投诉微信公众号:SJJC111,投诉电话:15930959111(同微信号)。若对贵公司人员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视同我公司的贿赂行为。
三、本公司郑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
1、贵公司有权单方终止与我公司的合同,取消我公司供应商资格并列入黑名单,贵公司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上述严格杜绝事项调查期间,贵公司有权暂停支付我公司货款。
我公司任何人员违反本承诺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情节较轻、未涉及贿赂且未造成实际损失的,我方向贵公司支付5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应向贵公司返还因贿赂或不当行为而取得的利益,并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合作之日至贿赂或不当行为被发现时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即期间已经实际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且不低于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贵公司有权从任何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情节严重:
(1)贿赂金额500元以上或馈赠价值500元以上物品或服务的;
(2)通过不当行为给贵方造成实际损失5000元以上的;
(3)通过不当行为取得实际利益5000元以上的。
我方如需承担多项违约责任的,违约金应累加计算。
本廉洁诚信承诺书经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本承诺书自签署完成之日生效,并长期有效。双方合作期间另行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等合同性文件与本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书为准。
承诺人: (加盖公章)
日期: